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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“五一”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

关于做好“五一”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

根据学校安排,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1—5月5日。为切实做好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,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,维护校园和谐稳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

节前,各学院布置各班级召开一次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,对学生进行人身、财产、交通、饮食、交友、防骗、防火、防盗、防溺水、兼职等安全专题教育。

二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

各学院要严格规范和执行假期学生请销假制度,辅导员、班主任要准确掌握假期学生去向。

“五一”节假期学生离校要做好去向报备手续,在学务通平台“请假申请”栏履行请假手续,完成行程报备。外出期间要注意安全,按时回校。    55日晚上10:30前,各学院要统计在校学生情况并完成汇总上报,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跟进了解情况

三、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和管理工作

1.严把寝室安全关。教育学生在寝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电线,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,不得在寝室内用酒精炉或电饭煲等烧煮食物。严禁在寝室内抽烟。外出时,要锁好寝室门窗,切断电源。学生不在寝室接访校外人员,不得留宿外来人员。

2.防范网络电信诈骗。各学院要提醒学生注意防诈骗,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开展防诈骗教育,认真执行转账超过500元必须报告辅导员(班主任)制度不断增强学生反网络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,确保自身财产不受侵犯和损失。

3.主动预防溺水事故。要教育学生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河流、水库等地方游泳或玩水;不到地质灾害区域、高危边坡、不安全的山头树林等地方游玩;学生外出忌野外用火,以免引发森林火灾。

4.预防交通安全事故。“五一”假期间,学生需回家或外出活动者,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不得搭乘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车辆,尤其是骑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的学生,应严格做到不抢道、不违规载人、不超速行驶

5.不参与酗酒斗殴。同学间要加强团结,互相理解,因故发生矛盾,无法自行调解处理的,要及时报告,不通过打架斗殴的方式来处理。要求学生不聚众酗酒、晚出晚归,不到歌厅、酒吧等复杂娱乐场所活动,避免发生打架斗殴或意外伤害事故。

四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

假期间,各学院领导、学工人员、辅导员、班主任等要确保通讯畅通。随时掌握学生动态,发现问题,及时有效处置,如实上报。

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材料,请4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教育管理科金霞老师。

 

 

 学生处

20244月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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